【文章开始】
还记得企业用人民币到国外投资曾经有多麻烦吗?以前好像只能盯着外汇,手续复杂不说,还老得担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2011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这事儿才有了转机。这个办法到底说了啥?它怎么就能帮到企业?咱们来好好掰扯掰扯。
企业“走出去”的意愿越来越强,用人民币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需求也变得迫切。之前,人民银行在2010年已经搞过一些个案试点,反响不错[citation:1]。到了“十二五”规划,里面明确提到了要“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作用”[citation:1]。所以,为了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方便企业用人民币出去投资,同时也让银行办理这类业务有章可循,央行就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会同外汇局弄出了这个《试点管理办法》[citation:1]。
它的核心指导思想也挺明确,就是想着怎么方便企业,搞的是“事后管理”[citation:1]。银行主要看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证书或文件来办业务,同时银行自己也得把好关,防范风险,各个监管部门之间呢,信息得共享,得合作[citation:1]。
这个《管理办法》对于企业和银行能用人民币做哪些境外直接投资的相关业务,规定的还算比较清楚。
对于企业来说,凭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证书或文件,就可以直接去银行办理不少事: * 人民币资金汇出:用于境外直接投资。 * 人民币前期费用汇出:比如在境外设项目或企业前需要付的一些费用。 * 后续操作:像境外投资企业增资、减资、转股、清算等这些情况下的人民币资金汇出和汇入[citation:2]。
不过,企业第一次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相关的人民币资金汇出前,得先去所在地外汇局办一下前期费用登记或境外直接投资登记。之后的其他业务,办完之后30天内向外汇局报送有关信息就行[citation:1]。
这里有个注意点:汇出去的前期费用,如果6个月后还没拿到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企业得把剩的钱调回来。银行也会盯着这个事,如果企业不调回,银行得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citation:1][citation:2]。
对于银行来说,它们主要是依据企业提供的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证书或文件等材料来办理业务,并且得认真审核[citation:2]。银行能为企业办理包括人民币资金汇出、前期费用汇出、利润汇回等业务[citation:1]。
银行还能按照有关规定向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如果是通过自己的境外分行或境外代理银行发贷款,银行可以向其境外分行调拨人民币资金或向境外代理银行融出人民币资金,办完后15天内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一下就行[citation:2]。
企业选择用人民币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好处是实实在在的:
虽然方便了,但风险防控也不能松懈。《试点管理办法》也琢磨了怎么防风险:
《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的出台,意义其实挺深远的。
它首先是实实在在地支持了企业“走出去”。用人民币进行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多了个重要的结算货币选择,流程也更便利了[citation:6]。
其次,它也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作用变大了,这有助于提升人民币在国际上的接受度和使用范围[citation:3]。虽然话说回来,人民币国际化是个漫长的过程,具体能走多快、走多远,还得看后续的发展。
再者,它也为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加了把劲。内地企业可以通过香港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投资,利用香港的金融平台进行融资和资金管理,这对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地位是有利的[citation:3]。
最后,它甚至对缓解国内当时面临的“三高”问题(高外储、高升值预期和高通胀压力)可能也有点帮助。鼓励企业用人民币出去投资,理论上能分流一部分资金到海外,但这其中的具体影响机制和实际效果,可能还得结合当时的宏观经济环境综合判断。
总的来看,《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出台,算是给企业境外投资开了个新口子,提供了更多便利和选择。虽然有些细节执行中可能还会遇到新问题,监管也需要持续跟上,但大方向是朝着便利化和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路子走的。对于企业来说,了解并用好这个政策,说不定就能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抓住些新机会。
【文章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