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浙江永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徇私枉法被判刑五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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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金华12月10日电(记者汪恩民通讯员金全)记者今天来自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昨天下午由永康市公安局前副局长吕军伟对私法、受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吕军伟私法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犯受贿罪,判处徒刑一年,数罪处罚,判处徒刑六年。
吕军伟,男,47岁,永康人,永康市公安局前副局长。 2006年,吕军伟在永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长期间,项目负责处理陈方等人的牺牲事件。 在事件过程中,吕军伟知道没有到案的徐征勇也有牺牲犯罪的嫌疑,但妨碍了与徐的友谊,向事件人员“放”解决徐振勇的问题,对徐征勇没有采取任何搜查措施,徐征勇一直逍遥法外 此后几年,徐征勇继续实施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诈骗罪、牺牲事件罪、收容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破坏选举罪等一系列犯罪活动。 以徐征勇为首的犯罪组织被公安部挂牌监督。 2008年11月14日,徐征勇被公安机关逮捕审判,明确吕军伟作为幕后的保护伞活动。 今年5月7日,徐征勇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2009年12月,吕军伟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经过整整一年时间,吕军伟徇私枉法、受贿的犯罪事实才所有查清。他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检察机关还查明,吕军伟在任职期间还利用职务便利,为案件当事人谋利,收受当事人贿送的杭州大厦购物卡10张价值1万元,已经构成受贿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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