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12岁留守幼女被骗奸怀孕7个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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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甲某以家里有糖果为由,骗了一个只有12岁的留守儿童回家,通奸了那个女孩。 2009年1月16日事件发生时,受害女孩怀孕七个月了。 年12月29日,四川情报网记者进入绵阳市游仙区检察院,通过采访该院检察长杨德辉了解此案的处理情况,体验了游仙区检察院人文化事件,真正把执法作为人民的意识。
12岁留守女儿被强奸
2008年6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甲某被介绍以家里有糖果为由欺骗了某年轻女性(女性,1996年7月11日,本案受害者)而通奸了那个女孩。 事件当时( 2009年1月16日)给受害者带来了怀孕7个月。
杨德辉检察长向记者介绍,游仙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范玲玲审查甲某强奸事件时,受害者父亲到达检察院,负责人发现受害者家属感情激愤,心理负担沉重,可能引起新的社会矛盾。 立即,负责人认为只有案件,被告人受到刑事处罚的结案方法不能最大化地维持受害者的权益,减少不和谐因素。 除了履行公诉责任外,如何救助刑事受害者和解决社会矛盾成为摆在检察面前的新课题。 因此,在目前中国刑事受害者救济机构尚未正式确立之前,游仙区检察院就此事件展开了积极的探索。
为受害者家属建立长时间的救助机制
杨德辉检察长说,在事件过程中,干警得知受害者家庭经济相当紧张,受害者生育的医疗费(事件后乡政府给予的500元救济金除外)也是从家东借来的。 受害者的父亲在精神和经济的双重压力下,感情相当兴奋,在检察干部面前透露了“用暴力暴力暴力”的想法。 公诉警察与受害者父亲多次开诚布公地谈话,表示检察机关将全力处理他生活上的困难。 因此,公诉干警积极与我区民政局、事件发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敦促有关人员尽快按照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结算受害者的医疗费,处理受害者家庭的燃眉之急,在检察机关的联系下,当地政府将受害者及其父亲纳入农村
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怀
事件发生后,负责人通过访问当地政府和受害者家属的面谈得知,受害者的父亲长期在广东打工,母亲在受害者4岁时离家出走,至今没有任何消息,受害者是依靠年迈的祖父、祖母抚养长大的。 农民工外出打工是比较普遍的今天,留守儿童受到侵害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引起检察机关的重视。 在分管检察长何强的指导下,公诉干警两次来到事件发生地,找到当地乡党委书记、乡长,关于如何保护留守儿童,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问题交换意见,如何建立保护留守儿童的机制比较实际 也
但是,事情、事件、事件、事件,先指手画脚,先指手画脚,先指手画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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