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媒体评2010年法院十大典型案件:文强涉黑案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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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是4444444444444 4444444444 4444444444444 44444444444444 ( 444444444444444444444444 )为基于、基于、基于、基于 或者,都依法从重庆执行死刑。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黎宏先生
文强案的审查不仅是重庆年“唱红打黑的行动”的高潮部分,而且是我国除黑之恶的行动史上重要的一笔,具有里程碑意义。
因为本案的主角文强是我国迄今为止处罚的等级最高、角色冲突最明显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
仅凭被处罚的贪污官员的水平,文强不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他以前,有不少更高位的落马官。 但是,作为主管中国西南地区最大城市社会治安事业的公安局副局长,在长达13年的任期中,作为功臣活跃,威震方面的人民一方面保护上帝,另一方面接受黑金,作为保护伞行动的被捕之初,他说:“必须判处死刑。 如果判死刑,就没那么便宜了。 我什么都说,大家一起死吧! ’我疯了。 在临终前坦率地教育儿子“好好做人,不要抱怨社会”。 这样与主人公的身份和一贯的行动派完全相反的表现,表现出曲折的戏剧性效果,很难让人吃惊。
根据文强案,我国打黑除恶的行动已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在此之前,各地也实施了黑打,虽然挖出了一点背后的保护伞,但是是所谓的小官员,很少涉及更大、更深的背景。
这次重庆打黑,在“光彩照人”中,挖出了高位的高官,切实表示了当局打击黑坏势力的气魄和决心。
②律师李庄伪造证据妨碍作证案件
北京律师李庄在担任重庆涉黑集团主犯龚刚模的辩护人期间被龚检,李庄据说编造了他“被拷问”的虚假供词。 之后,李庄因辩护律师伪造证据、妨碍作证而被起诉。 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公开判决,认定李庄教唆横刚模作出被拷问的虚假供词,诱导证人、伪证、收买警察、伪证,其行为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秩序,辩护人伪造证据, 李庄不服,上诉了。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判期间,李庄撤回上诉理由,在法庭上认罪。 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的定罪部分,取消一审判决的量刑部分,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碍证言罪,判处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黎宏先生
本案强调的一个问题是辩护理念如何与人民法院的审判理念同时发展。 近年来,司法程序的价值逐渐被认识到。 在现代法治的背景下,司法程序不仅能保障实体的公正,而且越来越显示出对实体法及其公正结果的独立价值,被认为是法治发达程度的直接标志。 这种观念在刑事审判中特别受辩护人欢迎。 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在事件的定性实体问题上制作文案空之间不太大,但在程序上容易发现问题。 而且,这样的问题往往对案件的审理是致命的。 在实践中,客观上确实发生了某种损害,但由于司法机关在案件手续上的疏忽而没有被律师拖走,结果该案件因手续不合法而难以认定,或者在到期前难以补充证据,最终导致其 因此,在程序上制作复印件是聪明的辩护人经常使用的手段,经常有用剑堵住喉咙的效果。
但是,在中国当前现实的侦查条件和司法环境下,无限提高程序的重要性,达到不惜牺牲实体公正的程度,这种方法由人民法院的审判理念已经单纯追求司法效果变为统一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由于诉讼程序上的细节,司法机关的一些漏洞和过失不能放开、扩大,不能审理案件,最终不得不宣布无罪或撤回。 李庄律师一贯使用的这种辩护策略,不仅在这次审理中没有效果,而且是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的结果。 这恐怕也是法学家和信息媒体对李庄事件的吵闹吧,通常老百姓只是在旁边看热闹的根本原因。
③南京副教授聚集起来发生淫乱事件
南京某高校马尧海副教授建立了提倡“同好游戏”的qq群,组织了几次所谓的“同好游戏”。 被告2人通过马尧海设立的qq群认识,组成一伙进行集体淫乱活动。 年5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2名被告每人平均犯集体淫乱罪。 其中,马尧海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免除了2年6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刑事处罚。 马尧海对公诉机关指控集体淫乱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但对这种成人之间自愿参加的性集会是否构成犯罪持异议。 一审判决后,马尧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二审裁定,依法维持原判。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江苏省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孙国祥
本案社会的热议焦点既涉及对集体淫乱罪构成要素的理解,也涉及当前人们性别观念的冲突,秦淮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处理了这些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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