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妻子偷情被捉奸在床 丈夫索赔10万元"绿帽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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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那个那个那个那个.,据说离婚也是10万。
还没,还没,还没,还没,还没。
狮子)
是的。他提供的视频资料相当完整,不仅有在床上强奸的镜头,还拍摄了妻子在家洗澡后出门接家乡的事情。 然后他们俩一起去了海沧区某菜市场旁边的租房。
除了视频证据,阿洪还提供了录音、邮件记录、qq聊天记录等,形成了完美的证据链。 录音资料中,阿洪说妻子男朋友在威胁自己,晓萍也承认和男老乡同居。 但晓萍说:“我和他是你的意志。 离婚怎么样? 我和你不是夫妇。 我早就告诉你了。 我们不是夫妇。 但是,阿洪说,法律上还是夫妻。
根据洪先生提供的妻子手机邮件的复印件,晓萍先生和第三者已经在“丈夫”和“妻子”相亲,邮件中出现了“永远不能离开你丈夫”、“永远爱你”等甜言蜜语。
洪说,这些出轨行为对他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丈夫要求赔偿十万元的损失
但是,在这个事件中,最初起诉的原告不是阿洪,而是妻子晓萍,希望离婚,要求丈夫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18岁。
“我们当初结婚很草率! 婚前理解不足”的妻子晓萍说,2000年,两人在福州打工期间认识,不久就坠入爱河,他们俩于当年5月10日登记结婚。
丈夫洪先生是海沧区的当地居民,晓萍从安徽省老家到福建省打工。 刚结婚的时候,两个人关系还很好。 结婚一年多后,两个人生了儿子。
另外,结婚后,两人共同购房,位于海沧区。 买了这栋房地产,阿洪向银行抵押借款,但至今没有偿还贷款。
从2007年开始,夫妇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矛盾。 妻子在结婚存续期间与别人交流邮件时使用了暧昧的语言,从去年5月11日开始,离开了两人共同的家,于去年5月21日在海沧区钟山村的租房里被逮捕了外遇。
之后,夫妇在财产和债务分割上无法达成协议,给法院惹了麻烦。 丈夫洪先生同意离婚,但由于妻子的婚外情,夫妇感情破裂,妻子说必须支付损失赔偿10万元。
允许离婚的出轨者把财产分成一点
海沧区法院一审,晓萍和丈夫认为双方充分理解后登记结婚,结婚基础好,婚后感情还不错。 但是结婚后,双方因小事引起了夫妻之间的矛盾,后来晓萍和其他男性发生了不正当的性关系,现在夫妻感情破裂,夫妇双方主张离婚。 因为这个法院允许离婚。
另外,与晓萍起诉要求分割夫妇两人位于海沧区共享不动产的问题相比,法官认为该不动产与案件外第三者的抵押权有关,必须在另一案件中解决。
但是,法官还告诉导报记者,出轨做爱的一方是有过失的一方,离婚时财产往往会变少。
焦点争鸣
给丈夫戴绿帽子,应该赔偿吗?
在法庭上,阿洪还“爆料”说妻子不仅和一个男人保持婚外情。
一位律师也认为,在本案中,妻子没有履行夫妇相互忠贞的法律义务,有婚外不当性行为,对夫妇感情恶化负有不可避免的责任,根据其过失情况,酌情考虑,在共同财产分割过程中,减少共享额。
但是晓萍辩解说:“夫妇双方来到今天是有理由的,我承认自己有错误,但前期的阿洪也有错误。” 没什么,没什么,没什么。她和她...两个,家庭暴力倾向的同时,游了泳,关于她,调查了q记录,结果向她吐露了,成为了不伦的场景。
也
不要光着身子
用筷子
专家的说法
桃子
两个都没有
桃子
2.2.2.2.2.2.2.2.2.2
律师说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的林敏辉律师: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夫妇一方有第三者,对当事人来说很多困难,第一个原因是证据难以获得或难以获得的证据不合法。
在我们律师事务所办理的大量离婚案件中,法院可以采用的说明夫妇方面有第三者的证据通常需要满足两个要求:首先,要求获得证据的手段是合法的,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必须符合有关证据的法律形式要求。
一般当事人自己在家进行的录音录像和对自己配偶进行的录音录像不能被认为是“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这种合法得到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事件事实的依据。
另外,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偷拍盗录的证据法庭。 例如,当事人在家设置照相机,配偶带走第三者时拍摄的证据可以在法庭上采用。 因为,这是突然有客人闯入自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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