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重庆“猪霸”王天伦胞弟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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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5月5日电(银雪)重庆“猪霸”王天伦的亲弟弟王东明5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被判处一审死刑,收到“黑金”,保护黑社会性质组织,允许的原重庆合川区公安局几名警官也分别判处12至17年徒刑
2009年12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天伦等23人作出了黑案件的一审判决,王天伦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亲弟弟王东明被认定为王天伦组织的重要成员,当时负案在逃。 今年1月,王东明受审后在当地法院受审。
据法院审理,1996年5月,王天伦与他人合作成立了重庆永红食品有限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保证永红企业有足够的猪源,王东明根据王天伦的安排在重庆合川区等地收购猪。
王东明先后招募张应、杨玉华(均被判刑)等,组织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集体暴行、牺牲事件、非法拘禁、强制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实现了合川部分地区猪收购市场的垄断。
2003年7月,成立了以王天伦为法定代表人、王东明等为股东的重庆今普食品有限企业。 王天伦和王东明为了达到垄断目的,安排了下属巡回重庆高新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8个农贸市场的猪肉销售情况,对现在企业中没有进行肉类销售的猪肉经营者采取殴打、胁迫等手段,现在让企业的猪肉销售,一个人
在此期间,王天伦和王东明向重庆合川区公安局原政委冯平、合川区公安局刑事支队原支队长黄崇军、合川区公安局刑事大队大重要事件搜查中队原队长杨长彬行贿共计82万元,要求非法保护,该犯罪组织和组织成员逃避法律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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