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售楼人员出卖3600名业主新闻资料 6人被刑拘(图)——
但是,检察官坦白说,在这个案件检察()中,因为还没有出现()的司法(司法),所以容易在司法方面产生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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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此案的另一名嫌疑犯赵某因“非法获得公民个人消息罪”被浦东新区法院判决。 当时赵某的电脑被没收了,相关数据也被司法机关没收了。 今年3月,他决定在刑期结束后重新做旧工作,以便赚钱。 他通过qq找到了排名第三的阳某嫌疑犯。 今年26岁的阳某是装饰企业的法人代表,2009年10月,他花了500元从赵某那里购买了一个名为“装饰资料”的文件夹。 其中包括三个子文件夹“08公寓、09别墅、09公寓”,约36万条业主个人新闻。 新闻包括业主的名字、房产地址、手机、固定电话和复印件。
今年3月,赵某更换了两套群发软件,从阳某那里找回了这些个人新闻。 然后阳某又以200元的价格把这些消息卖给了陈某。 最后,陈先生为了“资源共享”,将其一部分连接到了互联网。
离职前捞一票
警察调查了上述三名嫌疑犯,从他们的通信和网络复印件中发现了另外三名嫌疑犯的“蛛丝马迹”。 今年3月,一家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员张某接到了一位陌生男性刘某的电话。 26岁的刘某是“职业”个人新闻的倒卖者,给张某打电话询问能否购买业主资料。
当时张某打算辞职,但看到有利的事情,打算离开前赚一票。 她在家里私自登录企业经理的账户,非法下载并获得绿地布鲁斯镇1、2期业主新闻1400余条。 然后,张某找了中间人,让这个人化名为“陈飞”,和刘某交易,以6000元的价格,把这些业主资料卖给了刘某。
刘某的另一个新闻来源是第六个辛某嫌疑人。 辛某是某装饰期刊的员工,两人互相交换了包括金山、黄浦、徐汇等高级楼盘在内的业主新闻,一共1.3万多人。
也
法律的前者前者前者前者前者前者前者前者前者从这个前者没有的形式上有“销售、非法市民”的表现,但不属于这些公共。 采取相反、反、反、反、反、反、反的立场。 原来如此,是事件事件事件事件事件事件 ……
也是刘某被捕后,警察从他的电脑上发现了大量的个人新闻。
司法实践三大困惑
对于“非法获得公民个人新闻罪”的认定,法律条文表现如下:…偷窃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得上述消息,情节严重。
但是,目前由于缺乏相关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第一有三个困惑。
首先,如何理解获得方法的不正当性。 没有偷窃、欺诈、抢劫等异议是违法的,购买、交换、礼物、网络下载、拾得怎么样? 检察官认为,如果不是合法取得的话,就可以理解为“非法取得”。 “合法取得”是指公共服务部门或公共权力部门在提供服务时依法取得公民的个人新闻。
其次,“情节严重的东西”是什么? 是用个人新闻的数量来评价,还是用获得个人新闻的次数,还是用危害来评价? 测量的标准是什么?
最后,如何辨别新闻的真伪? 如果收购的个人新闻是虚假的,就不会泄露别人的隐私,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 但是,很难逐一鉴别新闻的真伪,结果不具有代表性。
检察官会注意的
普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敏说,公民个人新闻的安全性是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公民个人新闻具有的新闻价值和经济价值不断增加,公民个人新闻的收集、保存和利用越来越容易,随之公民个人新闻被非法收集,出现了恶意录用、非法泄露等社会现象。
心灵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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