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男童被同班同学打伤脖子 少年宫被判担一半责任
来源:网络转载浏览:2020-12-29 06: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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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的男孩琪琪(化名)在少年宫有趣的班里被同学弄伤了脖子。 孩子把西城区展览路少年宫诉西城法院。 对于少年宫主张“只传授知识,不负责人身安全”的辩解,法院认为是违反法律的,判决少年宫承担50%的责任,赔偿琪琪近5000元。
年12月,5岁的琪琪在西城区展路少年宫召开的有趣班被同学受伤,被诊断为颈椎倾斜弯曲,除了撕裂骨折以外。 琪琪的家人认为少年宫要对管理不善负责。
少年宫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辩解说,班主任及时正确地解决了两个孩子的纠纷。 少年宫的作用是赋予学龄前儿童感兴趣的知识,不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
法院认为,少年宫承担着与幼儿园、学校无差别的法定义务。少年宫自认为无需对学生人身安全负责的意见,有悖于法理。少年宫疏于教育、管理,对琪琪受伤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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