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徐州黑老大命手下打架统一着装 称要混文明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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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对李永强等17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黑老板”李永强犯组织领导人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集体暴行罪、牺牲案件罪、非法拘禁罪、强制交易罪。 剩下的16人被分为1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1981年出生的李永强从一文不名到身家数千万人,从呼唤百应的“老板”到铁窗中的俘虏,从他多年形成的扭曲价值观出发,强化了现在农村青年如何实现个人梦想的现实困境
《励志青年》羡慕“混子”
李永强在徐州西北的普通小镇长大,家庭是镇上的富裕之家,“同学们骑自行车上学的时候,我骑摩托车上学”。 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他多次想起了“花花公子”的生活。
但是天上有意想不到的风云,1998年,李永强的父亲不幸死于交通事故。 妈妈只靠农业维持着一家的生活。 李永强发誓“发财,过富人的生活”。
2005年,李永强利用对农优惠政策,获得信用社数十万元贷款,加上几年来的所有储蓄,购买了8辆轿车在镇上经营汽车租赁。 很快,他不仅还清了信用社的贷款,而且每年有20万元左右的收入。
2006年,李永强在经营中接触到很多“混子”,偶尔被欺负,但羡慕“不仅有钱,而且有面子,没有被欺负”。 特别是知道他们中有些人从事高利贷的工作,李永强也开始了放贷的工作。
但是不久,他发现放高利贷赚钱很快,但有时收回债务不容易,需要人手。 于是他有意识地接触了“混社会”的人,在助手手下纠缠。
民警说,他最初网罗部下的是用钱收购。 为了“笼络人心”,李永强又以“取弟子”的形式分组了农村闲散青年。 在因本案被审判的16人中,5人是他的“兄弟”。
“黑老板”的资产一次多达数千万
李永强到底多少钱? 事件发生后也没有人能说清楚,他手下的“弟弟”们说他手头有一千万元现金。 手动
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 已经结束了,已经结束了,已经结束了,已经结束了,已经结束了,已经结束了。
东西的东西,东西的东西,东西的东西,没有的东西
芋头手机要畅通,响了就接,叫了就到。 偿还债务,吵架要统一服装,统一白手套,统一出发等。
另外,小组有规则。 如果弟弟家有红白喜庆,李永强带着部下一起召集家人送礼物,拿出2000元来展示老板的气派。 后来弟弟要给他送“天价烟”来表示尊敬,为什么要送“天价烟”,弟弟们说“网上说这是“皇帝烟””。 手下们偶尔违反这些规定时,李永强定予以殴打。
除了暴力讨债,李永强还为人打架打气,提高集体威望。 为了显示实力,他专门定制狼牙棒、矛弓等限制器具,外出被委托吵架时,弟弟们统一携带狼牙棒。
李永强还形成了所谓“文明黑社会”的歪理。 “混社会不一定需要杀戮,只要统一装备齐全,就不需要打人”、“混社时文明黑社会,穿西装打领带是老板,脱衣服就能战斗”。 因此,他经常召集数十人横行乡下,在街上恐吓、恐吓群众,有些民众说“镇上不乱,强哥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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