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人民日报:对“问题胶囊”事情要警惕“空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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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责任一定要调查,有责任一定要询问,不严格问责的话,在不危害公共安全之前真的不能减少。
4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的首次吸引检查结果为,抽取33个品种42批胶囊,其中23批不合格。 当天,公安部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严密调查,严厉打击“毒胶囊”犯罪。
“毒胶囊”的事情一直在“发酵”,包围破坏“毒胶囊”的“战斗”也在全国范围内响起,我相信“毒胶囊”很快就会消失。 但是,我们必须反省。 “毒胶囊”的发生与相关功能部门监督管理不善、怠慢没有关系。 而且,与监督管理不善,问责不周无关。 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刷的《关于落实党政府领导干部说明责任的暂行规定》中,对说明责任的状况、方法和适用作出了确定规定。 但是,在一些地方和业界长期存在“多龙治水”和新闻不透明、不公开等问题,因此会发生轻说明责任、难说明责任、问责现象,问责机制打折,一些地方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有侥幸心理
4月17日,江西上饶市质量监督局纪检组已经展开调查,初步认定赣阳县质量监督局城南分局局长胡某存在监督管理不足等问题。 现在胡先生正在停职接受调查。 这可能是“毒胶囊”暴露于媒体后,在要求问责失职官的呼吁中,第一个得到解决的监督管理部门官。 随着“毒胶囊”事件的深入调查,预计其他相关人员将负责解决。 但是,也引起了大众的担心:因为“毒胶囊”,如何把问责制度落到现实中,难道没有出现不负责任的“空心问责”吗?
这决不是为人疝气头疼。 《党政府领导干部关于实施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以来,很多官员在各种事情中失职、渎职,因此被追究问责而被调查,被追究问责的官员在短期内“偷偷回归”的例子不少。 “回归”的形式不同,有从局长调任书记的人,也有从当地调任地方的人,最重要的是乌纱帽总是不被撸。 那么,调查“毒胶囊”,能把问责执行到最后吗? 比如停职接受调查的胡某,既然认定有监督管理不充分等问题,为什么是禁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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