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曙光股份“一股两卖”遭起诉 前后价差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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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以“一股二卖”支配权为由被买方告上法庭的故事正式开始了! 2月7日晚,曙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七里港集团起诉大股东曙光集团“一股二卖”的诉讼几个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此事发出询问函,要求曙光就此事作具体证明。 因此,这场控制权转让大战是谁家增加了变量?
涉及支配权交易
2月8日,曙光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询盘,要求曙光股就七里港对企业大股东曙光集团提出的“民事诉状”的几个事项相关问题进行证明。
公告说,企业大股东曙光集团收到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发票和七里港向该法院提交的《民事诉状》。 据七里港透露,年12月下旬,七里港与曙光集团一致将曙光集团持有的曙光股份1.1亿股转让给七里港,合计金额20亿元,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根据该协议,于年1月11日,双方正式在草书签名的《股票转让框架协议》上盖章后,协议正式生效。 1月12日,七里港按约定向曙光集团支付了2000万元的合作金。
殊不知,1月12日晚,曙光股突然发布公告,曙光股和华泰汽车集团有限企业也于同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曙光集团将持有的上市企业9789.50万股a股无限销售股卖给华泰汽车,占上市企业股总额的14.49%,将持有的剩余上市企业4581.83万股投票权委托给华泰汽车,占上市企业股总额的6.78%。
根据资料,在上述交易完成前,曙光股票及其一致行为者共计持有上市企业1.44亿股股票,占上市企业总股东的21.32%,是上市企业的大股东。 曙光股份将持有股份转让给华泰汽车后,华泰汽车在上市企业中拥有投票权的股份数量共计1.43亿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21.27%,成为上市企业的控股股东。 事件发生后,七里港命令法院让曙光集团双倍返还预付款4000万元,并命令曙光集团继续履行双方签署的《股票转让框架协议》。
后悔或因高价格差
这场诉讼很快引起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注。 曙光股票披露诉讼的几个事项第二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询问函,要求曙光股票大股东曙光集团和七里港股票交易的几个事项是否属实,该交易是否及时履行报道披露义务,诉讼的几个事项是曙光集团和华泰自动
值得注意的是,从公告公布的数据来看,曙光集团在七里港和华泰汽车的两次交易仅相差一个月,但两次交易的差额估计接近三成。 根据公告,曙光集团与七里港集团协商的股票交易转让总额为20亿元,转让总额共计1.1亿股,据此计算出该交易的每股转让价格约为18.18元。
根据曙光集团和华泰汽车转让协议,曙光集团将持有的曙光股票9789.50万股转让给华泰汽车,初步价格为23.21元/股,交易总额约22.72亿元,每股价格超过与七里港交易价格的约27% 而且,曙光集团持有的上市企业4581.8万股的销售限制期满后,曙光集团将其中的3567.20股转让给华泰汽车,具体的每股转让的钱在上述9789.50万股股票的转让价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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