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新闻:曹仁贤:能源法为国家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几十年来,业界一直期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终于要与大家见面了。 最近修订的能源法草案是涵盖我国能源战术、计划、分类、开发、价格、转换及市场供给、安全管理、科学技术合作等全方位,统一我国能源管理的基本法,也是能源行业的大事。
该法自党十八大以来,在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党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反复完整的中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背景下,生态文明和美丽的中国建设被写入宪法,清洁低碳
经过多年创新的迅速发展和经验的摸索,中国能源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价格迅速下降,占比迅速上升,化石能源的占比逐年下降。 我国能源的普遍服务能力和能源供应的安全性不断提高,但目前能源结构存在的问题也暴露出来:煤炭占有率高,给生态环境和气候问题带来了很大压力。 清洁能源和化石能源的冲突日益加剧,能源市场化改革进展缓慢。 能源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对能源供给安全保障依然有危险。 能源领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还没有达到高峰。
在这样的背景下,能源法应运而生,笔者进行了很多学习,体验如下。
一、能源法的立法基本上是为国家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可持续快速发展要求我们这一代人迅速发展生产,消耗资源的方法和当量不能损害下一代人的资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事业四大革命的治国理念,取得了初步成效。 我国能源结构正在好转,但以煤炭为主的电力和工业、油气为主的交通运输业发生了大量的污染排放和碳排放,严重牵引了我国的生态文明进程。 过度的能源资源消耗不仅破坏了环境,而且占领了我们子孙后代的资源。 实践表明,依赖化石能源的生产结构和费用是不可持续的。 能源法决定优先开发利用清洁能源,适应国家可持续快速发展战术,响应人民的关心,积极响应联合国可持续快速发展目标。
二、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实现可持续快速发展的最终途径
当今世界,逆全球化趋势高涨,贸易保护主义盛行,能源供给保障形势多而杂。 作为取之不尽、用之不尽的自然资源,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制氢完全不依赖外部资源,随着价格的大幅下降,将成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主要力量 能源法应该排除各方面的干扰,优先迅速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作为国家能源安全的长期对策。
三、市场化改革是保障能源可持续快速发展的最佳手段
现在电力、油气等能源行业处于自然垄断的地位,竞争不充分,能源价格不能真实反映能源价格。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已经多次提出能源市场化改革的目标,能源法将为这项改革提供更充分的制度安排。 市场化改革不会导致能源价格大幅上涨。 相反,通过充分的竞争,使客户有权选择市场主体,有利于在能源开发、生产、转换、流通、零售过程中设定真正的价格,公平透明的市场机制可以使能源客户最终受益。 建立完整的现货、期货、备件、批发和补助等多种市场形态,全面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最终大幅降低能源市场风险,实现能源市场可持续健康运行。
四、厘定、计征各种能源生产费的生态环境价格是能源法必须面对的现实
能源法作为上位法,必须设计更合理的机制,使产业向更清洁、低碳的方向转型,科学合理地定义和管理各种能源生产、转换、费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价格。 例如,污染物质的额定、污染气体的排出强度计量、碳的足迹和强度的评定、污染价格的审查等,使各种能源能够各自负担。
总之,能源法作为我国能源行业的根本大法,希望不辱使命,勇敢负责,为实现国家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心灵鸡汤:
泰晤士报本文标题:英国新闻:曹仁贤:能源法为国家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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